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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 咸丰十一年照验

日期:2019.08.30 来源:点击数:9

清 咸丰十一年照验

倪龙江捐赠  长34 厘米,宽 19.5厘米

在中国茶文化发展史上,留下了许多与茶相关的文献资料以及与茶相关的纸质文物,它们是记录历代茶文化的最真实的载体,里面蕴含着丰富的信息,为我们解读当时的茶文化、茶政治、茶经济提供了第一手的原始资料。

茶引,是历代官府发给茶商准许其茶叶买卖的凭证,最初由户部印引局印发各产茶诸州县,商人贩茶必须到所在州县纳钱请引,方可出境交易。

到了清代咸丰年间,为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军而筹集军饷,茶叶专卖制度演变为一种逢十抽厘的征税制。这张质地为棉纸的咸丰十一年照验,是徽州府发给歙县茶商新茂的茶引照,发照日期是咸丰十一年十月十八日。从这张照验可知,配茶十担给总照一道,此照验已截去三个角,上盖五个红印,两个黑印,有几个模糊不可辨,其中有几个可认:屯溪釐局验讫、渔卡查验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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